摘要
荀子从天人之分出发,当这种分的自我意识转向人与人所构成的人群时,便体现为对人我、贵贱、亲疏的辨别与区分,这是人不同于一般生物的本质特征的更高体现,即“有辨”和“能辨”。“分”在群体之中是礼的普遍精神在自己身上的投射。是扬弃个人欲望而实现礼的客观普遍精神的过程,在社会人伦之间展现为各种辨别或差异的形式。荀子所谓君、臣、父、子等处于群体关系中的每个个体要各行其行,正其分位,修己立德,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社会中的每个个体要谨分伦理秩序,谨守伦理本位。贯穿于“名分”、“分工”、“分职”之中并将三者联结起来的实际是秩序等级之分,荀子所言作为“人能群”的内在本质性规定的分.实际上是以分位等级之分为其核心要义。这样“分”便成为群存在的必要方式。
出处
《文教资料》
2017年第21期104-106,共3页
基金
2015江苏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5ZXB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