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二条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建档提供了依据。充分发挥档案资源作用,尤其是利用可视化技术,将静态、固化的非遗档案所蕴含的非遗文化生动地、鲜活地展示出来,以便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是非遗建档的基本任务和根本目标。因此,了解非遗档案可视化的实践现状并进行系统梳理,将有助于推进非遗档案可视化的开展。
出处
《现代声像档案》
2017年第1期4-6,共3页
Modern Audio-Visual Archives
基金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建设‘群体智慧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3BTQ060)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