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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扣船保险”的制度创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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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上运输是以特定的船舶工具来实现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海运业务,都必须遵守世界海运贸易的基本规则。保险人是按照海运活动中不同的保险类别所规定的风险、损失和费用来承担赔偿责任的。"扣船保险"是"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的简称,是中国探索航运保险业务的制度创新。"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的保全实施对象(物品)是船舶。由于国际海运市场的保险业务影响和各个国家海运市场政策管理的区别,中国境内的船舶公司有70%以上保赔保险全部在境外投保,航运保险只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0%。中国航运保险业目前与西方航运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相比,还存有较大差距。"扣船保险"的创新实践,将会给世界海运保险业带来新的发展业务。
作者 胡若音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第33期79-80,87,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3

  • 1王德印.保险代理[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
  • 2(英)H.A.L.科克雷尔 埃德温·格林.英国保险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 3孙祁祥 等.中国保险业:矛盾、挑战与对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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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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