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以仁爱治国,德本财末,提倡恢复轻徭薄赋的井田制;道家以"无为"治国,顺其自然,土地只有其自然属性;法家以法律治国,弱民强国,承认并鼓励顺应生产力发展的土地私有化。根据儒家思想,住宅应实行"井田制",由国家定期分配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续期;道家思想则彻底消灭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人们顺从自己的天性,在住宅寿命临近时,就地重建;法家思想认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应该自动有偿续期,与前后的法律保持一致,维护法律的权威。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125-129,共5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行为视角下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农村金融管理研究"(7161101107)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课题"基于‘五规合一’的区域扶贫土地利用空间优化布局与结构调整技术研究"(201511003-2)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课题"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土‘三生’空间优化调控技术研究"(201511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