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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航务管理局获中编办批复 正式转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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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8日,记者从珠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珠航局")"三定"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珠航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获中编办批复,珠江航务管理局由事业单位转为交通运输部派出行政机构。据了解,2016年5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在环境保护部等三部门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珠航局作为改革试点单位。
出处 《珠江水运》 2017年第18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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