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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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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明确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包括: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县级市、市辖区、旗)和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屏三带”、海南国际旅游岛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所属重点生态县域;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等试点示范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区;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选取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测算,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9期70-70,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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