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语法界大致分为两派:规定性语法和描述性语法。这两派语法学家就语法的实质和功能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各自形成了自己的语法理论体系。规定性和描述性语法的分类,贯穿英语语法历史的始终,语法学家们对此莫衷一是。归纳综合两大观点和语言发展的线索,试图说明它们的区别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我们在学习和应用语言时所应采取的正确态度。
出处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20-21,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