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5月9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委员会条例(EU)2017/786:修订条例(EU)No 142/2011中关于对鱼油的定义。将附件Ⅰ第9点中关于鱼油的定义修改为:鱼油是指来自于除海洋哺乳动物之外的,经过处理的水生动物的油,其中包括养殖类的无脊椎水生动物、欧盟评议会指令2006/88/EC第三章(1)(e)中提到的水生动物以及来自于软体动物产区的棘皮动物中的海星,或是来自于供人类消费的经过加工的鱼的油。
出处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2017年第5期65-65,共1页
Chinese Fishery Quality and Stand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