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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要求对鱼类做组胺检验和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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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6月23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进口鱼类及制品食品安全问题通报(IFN12—17):涉及进口食品检查计划(IFIS)中第2项,附加海关商品编码的鱼类安全问题(CP),进口商及进口食品经纪人需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对组胺(histamine)做检验和风险分析。
出处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2017年第5期67-67,共1页 Chinese Fishery Quality an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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