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法制类节目,经过长期的发展,法制类节目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电视法制类节目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法律宣传,为观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传播社会正能量的作用,最终促使社会能够稳定和谐地发展。因此,法制类节目主持人需要进行正确的角色定位,做好舆论向导的角色,充分发挥自身所长与魅力进行节目主持。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角色定位,为法制类节目更好地发展提供合理的参考意见。
出处
《西部广播电视》
2017年第18期117-1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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