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与近9亿农民如何打交道,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法回避的问题。"以县为主"的项目供给模式中,国家资源的输入并没有转化为乡村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反而围绕着项目制形成了县乡村利益共同体和私人治理秩序不可逆的格局。这导致基层政权面临合法性危机和治理性危机的不良后果,大量社会矛盾不断上移,体制不堪重负。科层化、专业化分工的县及其职能部门不是直接对接乡土社会的有效基层治理单位,建议将"以县为主"的项目制调整为"以乡村为主"的项目供给模式,建设一个具有强大基础能力的乡村基层组织。
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489-495,共7页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项目(编号:14JZD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