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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7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正式施行。 国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国歌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天天
出处
《小学生天地(高年级版)》
2017年第10期4-7,共4页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播
商业广告
背景音乐
公共场所
公共场合
刑事责任
国歌
分类号
G229.24 [文化科学]
小学生天地(高年级版)
2017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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