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至2017年4月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挂牌,我国已陆续启动了三批次自贸试验区建设,自贸试验区进入集群发展阶段。自贸试验区未来的发展必然是合作与竞争并存的态势。自贸试验区差异化试验模式探索过程中的规范运行离不开立法保障,各自贸试验区之间的统筹分工、合作亦离不开中央和地方层面的综合立法体系支撑。现行自贸试验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顶层法律缺位、地方法规创制权限不清、竞争中立法律不完善、协同合作法规缺失等问题。解决这些系列问题的核心是制度创新,尤其是中央和地方职权分明、主体地位充分得以发挥的立法创新。通过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立法的联动,细化自贸试验区的差异化法制环境建设,构建完善的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和评估体系,实现自贸试验区法制创新,将是自贸试验区推进的可行路径。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117-122,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