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社会对经济增长,对国家、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对家庭的重视程度。但从家庭变迁的长期逻辑来看,国家、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主要通过家庭功能的分化而形成的,都是为了实现家庭生活的某些、某项,甚至某项功能的某个方面。所以关注社会的发展,关注经济增长,关注国家、企业和其它组织的发展都应该以实现家庭生活功能、增加家庭福利为目标,以满足家庭需求为中心,否则,发展就失去了其最根本的意义。在此基础上构建的"行为—功能—结构(BFS)范式",为社会组织功能优化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
出处
《经济师》
2017年第10期28-30,共3页
基金
江西省社科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课题(2016)资助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