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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时,她还是公司的职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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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某,女,1969年10月出生,汉族,住西部某省五金市光明区。张某2011年1月开始在光明区舒适家具加工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9月29日早上7时35分,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在光明区幸福路与健康路交汇处由北向南过马路时,被一辆沿幸福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大货车撞倒,造成张某脾破裂等伤,肇事货车逃逸。
出处 《芳草(潮)》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76-7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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