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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钻戒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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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14年6月6日,杜某与刘某结婚,不久,杜某购买了一枚价值2万余元的钻戒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刘某2016年5月,杜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请求中,杜某要求对钻戒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终,法院判决,钻戒属于刘某的个人财产,杜某无权分割。
出处 《百姓生活》 2017年第11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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