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流媒体技术的产生促使数字化信息可以跨越传统传播媒介,实现如广播电视、电话、因特网等三者之间的无障碍流转。而这种无障碍信息流转的实现带来了网络广播的无限风光,受众可以即点即看。但是由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立法缺陷,造成转播权、复制录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都无法控制网络广播行为,迫切需要立法修订对此加以弥补。因此,在目前《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之际,广播组织权制度改革遵循"技术中立"原则应是很好的选择。
出处
《当代传播》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55-59,共5页
Contemporary Communic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三网融合背景下广播组织邻接权保护及管理机制比较研究"阶段性成果
编号:1213XW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