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障能源货物贸易安全是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最为重要的目标之一。相比于一般的商品货物贸易,能源货物贸易商品的特殊性、稀缺性以及相关的能源贸易机制缺位使得建立完善的能源贸易制度成为当务之急。我国目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缔结的相关能源货物贸易条约存在能源货物贸易风险保障制度不完善、无专门的能源货物贸易协定以及能源贸易制度欠缺环境考量等问题。契合"一带一路"的目标定位,通过完善现有的贸易条约以及借鉴国际专门的能源组织机制,构建丝绸之路的能源贸易法律制度,是维护我国与沿线国家能源贸易安全的可行路径。鉴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程度的相对完善,以及《国际能源宪章》的成员构成逐渐从区域化向国际化转型,二者对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贸易法律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出处
《法治社会》
2017年第3期40-52,共13页
Law-Based Society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区域能源合作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CLS(2016)D157)
华侨大学2014年度"海上丝绸之路"专项研究重点课题"能源海上丝绸之路安全保障法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HSZD2014-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