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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披露制约因素研究——以福建省上市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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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福建省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并不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企业规模和当前利润水平会对环境信息披露产生有利的影响,但财务杠杆率的影响不显著,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增加营业收入但并不能显著提高利润增长率。相应地,本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政策,提高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经济成本。
出处 《河北企业》 2017年第11期64-67,共4页
基金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低碳视角下的福建省企业环境披露研究"的资助项目 项目编号:JB1370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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