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此次债法修改历时近10年,经过99次正式会议讨论和18次分科会讨论,终于全面修改了11 9年前施行的以债编为主的民法部分条文。本次以适应当今经济和社会的变化、使规范内容更易于理解为目标,主要内容包括了诉讼时效、法定利率、保证制度、格式条款以及判例明文化等与一般市民息息相关的事项。同时,其修改过程中所出现的对债法体系再构造的讨论,以及对债务不履行责任归责原则的修改,均能够为我国制定民法分则提供些许借鉴意义。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7年第5期42-55,共1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