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成的背后,仍然存在因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不确定、不统一的难题。以一起房屋征收案例及其适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切入点,探讨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及其缘起,认为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有其存在的必要,是无法消除且相对的,应正确认知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从语言的不确定性走向法律的确定性:通过合理利用语境分析、法律语言运用的规范化增强法律语言本身的确定性;通过及时的法律解释、严格的法律文件审查、拓宽救济渠道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
出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51-55,共5页
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