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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外孕未及时诊出,医院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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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2月9日,陈某因妊娠感觉身体不适到A医院处就诊,因检查未见典型妊娠囊。医生建议1周后复查,同月25日晚陈某感腹部不适,次日上午再次到A医院处就诊,被诊断为不全流产,并作清宫术。28日,陈某因下身流血晕倒,经B医院诊断为“左输卵管妊娠破裂出血。失血性休克”,并作左输卵管切除.住院8天。
作者 李晓东
出处 《医师在线》 2017年第2期45-46,共2页 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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