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进一步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六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作者 曹会保
出处 《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 2017年第3期52-52,共1页 Structures Units & Units Architectur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