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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孕期心律失常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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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孕期用药,关系到母子,故大有讲究,在心律失常的用药上体现得更加明显。一般认为,在妊娠的前8周内,是胎儿器官形成过程之中,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对胎儿的致畸危险最大,在妊娠后期也可产生其他不良反应,影响子宫收缩和胎儿生长等。目前所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几乎都可经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妇女用亦需考虑到对婴儿的影响,
作者 陈文贵
出处 《心血管病防治知识》 2017年第10期29-31,共3页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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