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犯亲属是狱务公开的重要对象,其知情范围除与监狱相关的信息外,还包括与罪犯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保障罪犯亲属知情权有积极意义,它有利于促使监狱正确执法和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现阶段,我国罪犯亲属知情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监狱主动公开与罪犯亲属向监狱申请公开。我国应当建立起以“监狱主动公开为基础,亲属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罪犯亲属知情权的保障模式。现实中罪犯亲属知情权的保障有所欠缺,如监狱主动公开积极性不足、创新手段利用不够。应当通过制定详细的公开标准、明确保障罪犯亲属知情权的责任主体、完善罪犯亲属的救济渠道等方式加强对罪犯亲属知情权的保障。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7年第1期20-31,共12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基金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司法公开实施机制研究”(14AFX013)、201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重大理论课题“司法领域公民知情权研究”(2014sp010)、2015年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司法公开实施状况评估和建议”(CLS(2015)ZDZX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