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安徽:率先将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9月29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值得关注的是,该省在全国首次将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并将在全国率先实行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这也是该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重大制度创新。
出处 《江淮法治》 2017年第19期6-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