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宁省正加紧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预计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记者从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获悉,辽宁省将按照“谁划定、谁关闭或搬迁”的原则,市、县(市、区)政府组织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关闭或搬迁工作。对于政策允许养殖的规模养殖场,辽宁省将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2017年,扶持200个原有的规模养殖场实施畜禽标准化生态建设项目。2018~2020年,扶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
出处
《现代畜牧兽医》
2017年第10期62-62,共1页
Moder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