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权和审判权是民事诉讼理论的两大基石。民事诉权与审判权之间既有统一性,也存在对立性,二者相辅相成,对立统一,交织作用,共同推动民事诉讼进程。当前我国民事诉权与审判权关系还存在一些困境,比如,审判权时常侵犯诉权,诉权难以有效约束审判权,二者关系不平衡。导致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家职权主义、官本位思想,以及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推动民事诉权与审判权关系的改进,需要转变民事诉讼理念;改进民事诉讼模式,推动民事诉权与审判权的协同;强化民事诉权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0期69-71,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