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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四荒”,这些知识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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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几年,李大爷陆续开垦了本村一块没有承包到户的荒地,但一直没有与村委会签订“四荒”地承包合同。去年初,当地政府对该宗土地进行征收,发放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共4万元。补偿款发放到村里后,村委会却拒绝将补偿款给付李大爷,心里感到憋屈的老人遂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出处 《乡镇论坛》 2017年第28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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