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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建立村干部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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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浙江永嘉县制定出台《不适任村干部"五退出五劝退"办法》,全面建立不适任村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部分村干部不在岗、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该县明确村干部凡出现"被判处刑罚、丧失行为能力、民主评议不称职、违反竞职承诺和村民联名罢免"等5种法定情形的,将予以退出。要求各村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第19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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