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蚌埠市龙子湖区建立村干部职务退出机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6年,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出台《村干部职务退出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不适任村干部退出机制,加强村干部管理。哪些情形要退出?《意见》详细规定了应当退出职务的14种情形,其中包括村"两委"成员在任期内"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支持配合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能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定、决议。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第19期51-5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