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地区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本着"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之发展"的精神,以行政主管机构为主导,借助行政奖助、财政投入、人才培育、版权保护、租税优惠等多种手段,大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该法的立法理念和具体内容均具特色,对我国大陆的相关产业立法具有借鉴意义,有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0期19-22,29,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5年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的立法体制研究"(15JZD006)
2016年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法律保障:台湾地区的经验及其启示"(SK2016A0011)
2015年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康德私法哲学中的占有"(ACYC201524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