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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直接办案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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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行院领导直接办案,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院领导直接办案不是对原先办案方式和要求的否定,而是对其检察官身份属性的"正名"和回归。当前,要消除对院领导直接办案要求的误解,厘清院领导直接办案工作程序要求,克服院领导挂名办案的问题。这就要求院领导科学统筹日常管理与直接办案的时间安排,适应并不断提高员额制改革后的办案能力。
作者 何建明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17期3-7,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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