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财务报告目标入手,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逻辑进行分析,发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理论上与应用上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问题。通过分析,本文提出了改进策略,可将财务报告的功能分为基本功能与辅助功能,反映过去已发生的、可验证的历史信息是其基本功能,预计未来信息的是其辅助功能。相应地,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目标可细分为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对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等基于可验证的历史信息而签订各种契约有用的目标(即财务报告的契约有用性)是主要目标,而满足投资者估计企业价值有用的目标(即财务报告的估值有用性)是次要目标。这样才能在发挥财务报告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满足其扩展的信息需求。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1期69-72,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会计制度变迁的所得税会计信息有用性研究"<71272152>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会计制度变迁背景下所得税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研究"<SK20150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