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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优先发电购电制度 完善电煤稳定供应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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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取消"跨省发电、供电计划和省级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行政审批后,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如下: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无议价能力的公益性发用电和清洁能源上网;规范电力市场主体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电力行业信用监管;鼓励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完善电煤稳定供应的长效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完善考核机制。
出处 《新理财(公司理财)》 2017年第11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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