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现行反腐败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由不同的反腐败机构根据不同的职权和程序,对不同性质的腐败行为,分别开展反腐败工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反腐败体制既是对中国古代社会监察制度的历史传承,又是马克思主义反腐败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既是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经验的智慧结晶,又对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反腐败体制改革尤其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启示意义。这决定了我国反腐败体制改革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身完善,不能照抄照搬国外尤其是西方国家的反腐败体制。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65-70,共6页
Scientific Socialism
基金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体制研究"(14BKS05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