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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分类办信增强“双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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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台县纪委按照省纪委“打造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点”工作要求,把信访举报件分为“初信初访件”、“复信复访件”和“再信再访件”。“初信初访件”由属地单位纪检组织办理,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复信复访件”由县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牵头,抽调乡镇或部门纪检干部办理。“再信再访件”由县纪委联片领导带队,抽调县纪委机关干部、乡镇或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办理,通过“坝坝会”等形式反馈结果。
作者 王云华 龙犁
出处 《廉政瞭望》 2017年第20期76-7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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