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进行监督的权利,同时也是国家权力在民事领域的体现。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进行了修订,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检察机关的定位粗略,事后监督的范围和方式具有局限性,调查核实权的权限不明确。检察机关应在民事检察监督的革新中准确把握好在民事诉讼中的定位,明确并细化事后监督的范围和方式,运用好调查核实权,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检察权能的监督作用。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70-72,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