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意义的多解性要求音乐教学评价要同时兼顾价值主观性和教学客观性,建立教学评价的有限差异尺度。现代音乐教学评价面向音乐教学与音乐艺术价值交叠下的审美性与实践性悖论,应从传统分割知识、技能的狭义评价转向对教师整合学生能力素养的广义评价,放弃用简单的学科要求等量音乐教师在教学中呈现出来的人格面貌和审美素养,敦促音乐教师多用描述性的音乐方式,少用解释性的逻辑手段干涉学生对音乐艺术的感知力,建立集经验性还原和反思性实践为一体的评价系统,促使音乐教学的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合一。
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9期62-64,共3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ducation
基金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项目"江苏省实用型声乐伴奏人才创新培养研究"(项目编号:14QNPY1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