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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小产权房不得借不动产登记“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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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分散登记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妥善处理,为不动产权利人排忧解难,但不允许所谓小产权房借此合法化。随着城乡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房、地分散登记时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时出现,如土地权属来源合法但原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房屋建设单位在国有建设用地开发中存在用地手续不全、擅自改变用途、未按要求缴纳相关税费等情形而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等等,从而使购房人凭己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可能面临“开发商没了”“土地信息资料不见了”“原开发企业破产了”“开发商没有补齐土地出让金”“手续不全”等一系列问题困扰。
出处 《经济研究信息》 2017年第9期61-61,共1页 Economic Research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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