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国际电子废物立法、国际电子废物产业、国际电子废物处理基金模式三方面对日本、韩国、欧盟、美国以及我国的电子废物管理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比较,得出对我国电子废物管理的建议与启示:应加速完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从源头上关注电子废物的产生,推崇产品的生态设计理念;弥补电子废物管理基金制度和基金管理缺陷,建立健全基金征收与使用标准。
出处
《环境保护》
CSSCI
2017年第20期31-35,共5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6ZDA07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314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2016T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