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旨在为西方生命伦理"施益原则"与儒家生命伦理"仁爱原则"(1)之内涵进行增补,以"忠恕之道"回应两原则之内在问题。"施益原则"提出,"须衡量行为产生的利益足以保证花费的成本"作为施益者是否施益于对象之衡量标准。但成本与利益难以估量,是此原则面临最大的问题。"仁爱原则"提出,"爱人"、"推己及人"、"克己复礼"之概念。但其首先肯认"仁"天生本具,这适合作为教育培养生命医学相关人员之道德品格,但忽略面对现实问题的行动判断方式。本文认为,应该延伸"推己及人"的概念,强化"忠恕之道"中我-他者的双向的结构,亦能增补"施益原则"与"仁爱原则"之内涵。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07-113,共7页
Modern Philosophy
基金
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西方生命伦理学四原则与中华传统文化之对话与融合研究"(17kwpy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