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儒家的"自我"观念包含三重面相:作为生物性存在的"自然之我",作为社会性存在的"应然之我",作为道义性存在的"超然之我"。"自然之我"主张满足个体正当欲望和物质需要,蕴含权利意识的萌芽;"应然之我"要求个体承担共同体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在群己关系中成人成己;"超然之我"倡导个体加强修养向君子人格与圣人理想趋近,担纲儒家之道。明晰先秦儒家包具三重面相的"自我"认同框架,有助于廓清原先的诸多错识。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14-119,共6页
Modern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