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评估在上颌窦底距牙槽嵴顶的高度(RBH)〉4 mm的情况下使用或不使用植骨材料对上颌窦内提升术临床效果的影响.方法 选取2011年1月~2012年1月我院RBH〉4 mm需要做上颌窦内提升术的患者46例为研究对象,随机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分别植入23颗Straumann种植体,术前拍摄CBCT,测量RBH高度.按标准流程行上颌窦内提升术,对照组同期植入Bio-OSS骨粉,实验组不植骨粉,两组均同期植入种植体.术后3个月复诊,检查患者软硬组织愈合情况,摄根尖片检查患者种植体周围骨愈合情况及上颌窦底新骨形成状况.若情况良好,则行二期手术及上部牙冠修复.术后6,12,24,36个月复查,评估种植体骨结合情况,测量上颌窦内新骨形成高度和种植体边缘骨丧失程度.两组种植体成功率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 实验组和对照组均有1颗种植体出现骨结合失败,其余种植体一期手术后伤口愈合良好,3个月后二期冠修复,两组成功率均为95.7%.术后6、12、24、36个月复诊,实验组和对照组上颌窦新骨形成高度以及边缘骨丧失程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当RBH〉4 mm时,采用不植骨的上颌窦内提升术同样可以有效地提升牙槽骨的高度,并减少手术的创伤.
出处
《全科口腔医学电子杂志》
2016年第9期80-81,共2页
Electronic Journal of General Stomatology
基金
徐州市医学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基金(201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