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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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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首次明确了综服企业的定义。现阶段,综服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
出处 《中国对外贸易》 2017年第10期30-30,共1页 China's Foreign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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