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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治未病在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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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今天的谈话,我清楚了自己的错误,我一定积极纠正。”这是茂名高州市地税局某税务分局的陈某某在接受纪检监察人员教育提醒谈话后说的一番话。2016年8月,茂名高州市地税局纪检监察人员对陈某某兼职违规取酬问题进行了核实与教育,要求其主动将兼职报酬上交至纪委廉政专用账户。
作者 胡冬 茂地税
出处 《广东党风》 2017年第10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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