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补偿,后拆迁"是国务院(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但是,福州有一所幼儿园在去年9月被市政府的拆迁公司一举拆除后,幼儿园创办人至今未得分文补偿,背后到底有怎样的利益纠葛?"第一天傍晚才测量并通知拆迁,第二天一早,就开来挖掘机,瞬间就将我们的幼儿园变为废墟,完全不给我们搬迁设备的时间。"在鸿祥幼儿园被闪电般拆除一年之后,为该园的创办倾注了无数心血的郑烈平女士仍然感到心痛。"因为事先未得到任何拆迁通知,
出处
《法人》
2017年第11期30-31,共2页
Fare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