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设立以来,作为出资人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和主要形式,发挥专业优势,通过驻企、参会、专项检查、年度检查等有效手段。在对企业运营的事前监督、过程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范了围有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了围有资产保值增值,日益受到了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重视。但不可否认的是,监事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和评价整改效果工作直接责任主体的模糊或缺失,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17年第11期30-32,共3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