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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认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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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所称零售商品,是指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办法》中规定: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
出处 《中国计量》 2017年第11期63-63,共1页 China Metr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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