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延伸,具有传统隐私权特性的同时又包含着主客体复杂、侵权手段隐蔽,经济利益属性和影响深远的特征,现代背景下各种互联网侵权使网络隐私保护显得尤其迫切。从保护模式上看,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和欧盟的法律规制模式无论从制度构建还是施行程度,相较我国都要成熟,两种模式的优缺点也值得我国借鉴。受制于法律位阶较低、法律体系松散以及行业缺乏自觉,网络隐私权在我国的保护现状不够理想,亟待从完善法律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和与政府的合作,坚持以法律为主,行业为辅的原则,努力为网络隐私保护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